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动态点评: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综合电价有望长期温和上涨

来源:中国消费观察网    时间:2021-10-13 14:13    发布者:杜玉梅  阅读量:15287   

金融市场

有序发布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原则上所有燃煤电力都将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格波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价格形成的基准。2)扩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幅度。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的浮动幅度将由现行的不超过10%、原则上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扩大到原则上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价格不受20%浮动幅度的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范围限制。3)推动工商用户入市,按市场价购电,取消工商目录销售电价。已参与市场交易并变更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价格为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4)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应优先向居民和农业提供低成本电力。

缓解燃煤电力企业经营压力和供电紧张,保障冬季供电供暖?去年底以来,我国电力供应紧张,停电事故频发。但高煤价使得燃煤发电企业大面积亏损,导致亏损越来越多,压制了燃煤发电企业的发电意愿,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同时,高煤价也使得燃煤电力企业煤炭库存处于较低水平,为冬季供电供暖埋下隐患。此次《通知》上调浮动额度,将部分缓解市场用煤与计划用电的矛盾,缓解燃煤电力企业经营压力,提升企业发电积极性,保障冬季供电供暖安全。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使电力逐步回归商品属性?这份《通知》明确表示,将推动所有燃煤发电和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增加开发利用双方用户数量,扩大市场范围。解放电力现货价格和高耗能企业电价上行限制,取消工商目录电价限制,放开用户侧,由市场寻找价格,让电力逐步回归商品属性。此外,《通知》提出,已参与市场交易并变更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将收取“惩罚性”电价的1.5倍。我们认为,这是为了防止用户反复进出市场购买低价电力,从而扰乱市场秩序,维护电力市场稳定。

我们认为,这份《通知》明确了电力改革的发展方向。1)逐步放开煤电波动限制,解决市场煤电与计划电的矛盾,逐步放开开发使用双方限制,让市场决定价格;2)利用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用户提高能效、优化用能习惯、抑制不合理用电需求,结合分时电价机制平滑用户侧负荷曲线;3)保障居民和农业电价稳定。

中国电力供需格局正在发生变化,电价有望进入温和上涨周期?我们认为,出现限电现象的核心原因是中国电力供需格局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在需求方面,中国率先走出新冠肺炎疫情,经济持续复苏,用电量持续高企,多个电网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供应方:1)中国安装

投资:对于燃煤电力企业来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用煤与计划用电的矛盾将持续缓解,价格机制将更加顺畅,燃煤电力企业盈利稳定性将显著提升。推荐标的为:华电国际,相关标的为:国电、华润电力。对于水电和新能源运营商来说,煤炭市场电价的上涨有望部分传导至水、风、光市场电价,从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推荐标的为: SDIC电力、钟敏能源、孚能股份、GCN能源,相关标的为:三峡能源、龙源电力、中广核新能源。

风险:是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执行不及预期,电力需求下降,煤价上涨超预期。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