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购电方式不变、价格水平不变

来源:中国消费观察网    时间:2021-10-13 07:02    发布者:子墨  阅读量:8111   

消费

价格市场化改革通知,建立“跌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居民购电方式不变,价格水平不变。

价格迎来改革。改革将推动发电侧所有燃煤发电能力和用电侧所有工商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市场价格供用电,并将电价波动幅度扩大至不超过20%。改革后,居民和农业的现行电价将保持不变。

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及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安排将陆续实施。这一通知也被官方称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燃煤发电将全部进入市场。

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机制;到2019年,电价机制发生深化改革,煤电上网电价进入“基准价格上下波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阶段;截至目前,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迎来进一步深化改革。

改革涉及四个核心变化,包括原则上全部燃煤发电入市,推动全部工商用户入市,扩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幅度,保持居民和农电价格稳定。

这四项措施继续符合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控制中间、放开两端”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在“两头开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即发电侧和用电侧。

价格,也就是说改革后,燃煤发电将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波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据悉,目前我国约70%的燃煤发电已经进入市场。

为价格奠定基础。

用电方面,改革将推动所有工商用户进入市场,按市场价格购电,取消此前执行的工商目录销售电价。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和农业的类别,居民和农业的电价和方式不变。据了解,目前我国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进入市场。

市场电价波动幅度的调整。

同时,改革还扩大了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幅度,由目前的不超过10%的波动和原则上不超过15%的向下波动扩大到原则上不超过20%的波动。其中,高耗能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不受20%的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表示,市场交易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是有限的。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地方政府采取阶段性补贴,减轻此类企业的用电负担。同时,改革提出高耗能企业电价不要限制在20%,这意味着用电多、用能多的企业要付出更多,将会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记者注意到,“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幅度分别不得超过10%和15%”的定价标准是2019年确定的。国家发改委当时表示,“全国电力供需相对宽松,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低于正常。”

随着时代的变化,目前燃煤发电的供需形势与2019年大不相同。万劲松表示,这一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核心是真正建立可降可升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同时,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改革不会影响居民用电。改革后,居民和农业

对于高能耗企业,改革规定此类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不受20%的限制,这意味着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将付出更多。

对于其他工商用户来说,单位产品用电量较少,电费占总成本的比例较低。市场交易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企业的用电成本会增加,但一般是有限的。同时,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改革鼓励地方政府采取阶段性补贴,减轻此类企业的用电负担。

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也表示,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会加大电力供应压力,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此次改革明确了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价格不受20%涨幅限制,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价格更多上涨,从而抑制不合理用电,改善电力供需形势。也有利于推动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口译2

优先低成本供电,保障居民用电。

通知,保持居民电价和农业电价稳定。居民和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使用低成本电源,保障居民和农业。

万劲松表示,改革实施后,居民用户和农业用户购电用电将一如既往,不改变模式,保持电价水平不变。

口译3

电价改革对价格水平的影响有限。

彭绍宗表示,改革强调保持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因此对CPI没有直接影响,但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企业特别是上游生产企业的用电成本,对PPI产生一定影响。

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需形势,更好地保障企业电力需求,促进企业稳定生产,增加市场供给,总体上是有利的。

物价稳定。总体来看,此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

延展

内蒙古72处煤矿将新增产能近亿吨

电力的上游是煤炭生产与运输。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煤炭需求超预期增长,助推煤炭价格走高。

煤炭价格高企,而市场定价的煤价与“半计划、半市场”的电价之间尚不能形成有效疏导,一边是“煤价翻了1倍”,一边是“发一度电赔一毛钱”,亏本运行严重抑制了煤电企业的供给积极性。

因此,除了从下游需求侧入手,通过调节电价来调节市场需求,理顺“煤电”关系,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对上游供给作出部署,要求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

记者注意到,煤炭保供大省如内蒙古、陕西、山西等近期均有政策落地。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释放部分煤矿产能的紧急通知》提出,将核增72处煤矿的产能,即日起可临时按照拟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名单显示,72处煤矿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共建议新增产能9835万吨,在原有1784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基础上增长55%。

10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与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等18个省区市签订四季度煤炭保供合同,涉及保供量5364万吨。据悉,9月份以来,鄂尔多斯市累计补签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突破1亿吨,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全市正常生产煤矿229座,日均产量超220万吨。

同为煤炭保供大省,山西与内蒙古2020年原煤产量合计占全国的53.7%。9月29日,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了煤炭保供合同,涉及保供量5500万吨。山西省能源局局长姚少峰表示,承担保供任务的企业要不打折扣落实合同量,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保证履约率。

10月2日强降雨以来,太原、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6个市辖区内的部分生产煤矿受强降雨影响,自行采取了临时的紧急停产撤人措施,但停产时间很短,不会对山西省煤炭保供造成明显影响。

同样遭遇暴雨的煤炭保供大省还有陕西,截至目前,陕西官方并未发布煤矿停产消息。根据陕西省发改委消息,该省已组织省内重点煤炭企业增产,并编制了国家下达陕西的保障湖南、湖北等14省份39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分解表。

寒冬将至,民生用能需求增加,多地多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已经表态,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民生用能占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比重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的比重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同时,将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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