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有序放开

来源:中国消费观察网    时间:2021-10-13 08:58    发布者:安靖  阅读量:16585   

消费

现将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价格。原则上所有燃煤电力都将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格波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价格形成的基准。

扩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幅度。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的浮动幅度将由现行的不超过10%、原则上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扩大到原则上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价格不受20%浮动幅度的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范围限制。

推动工商用户进入市场。各地要推动所有工商用户有序进入电力市场,按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目录销售电价。目前还没有进入市场的用户,10kV及以上的用户都要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对于尚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集中竞价或竞价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户。已参与市场交易并变更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价格为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

鼓励地方政府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

保持居民电价和农业电价稳定。居民(含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用户)和农电由电网企业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使用低成本电源,保障居民和农业。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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